为壮大人才队伍力量,吸纳广大有识之士到我公司发挥才能,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公司概况
雷山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雷山县人民政府出资,由雷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使出资人职权,于2012年11月设立组建,系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住所在雷山县丹江镇城关。公司于2016年8月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重新组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捌亿柒仟陆佰万元整(¥8760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一是围绕雷山县建设进行投融资。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对外招商引资等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于城镇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二是负责政府指令性项目的建设及城市综合开发(含基础设施的筹资、融资、招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预决算),加强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提高开发经营能力。三是对政府授权的资产实施资产经营和管理,盘活存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对政府授权的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收储中心收储的土地及政府划拨的闲置土地进行经营和管理。五是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原则及招聘目的
本次竞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壮大公司人才队伍、人尽其才的目的。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副总经理:2人。
1.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及协调综合部相关工作;
(2)负责管理及协调投融资部相关工作;
(3)负责管理及协调土地储备开发部相关工作;
(4)负责管理及协调工程部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岗位要求
(1)具有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类等,具有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专业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
(5)年龄30—45周岁。
3.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7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实行年薪制(税前,且含五险一金),年薪再议。
(二)土地储备开发部部长:1人。
1.岗位职责:负责有利用价值土地的挖掘、收储开发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岗位要求:
(1)事业心强,有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工作认真,能力突出,具有独立处理各项工作的能力;
(3)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3.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3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实行底薪(含五险一金)+绩效形式,底薪4000—4500元/月+绩效。
(三)文秘:3人。
1.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负责公司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按照公司领导的指示,做好公司各种文件资料的起草、制发、整理、归档等;
(3)组织协调各种会议的召开,做好记录和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工作;
(4)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和管理;
(5)负责做好保密工作;
(6)负责做好公司后勤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办公室综合性工作任务。
2.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组织能力;
(2)性格开朗大方,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诿,具有担当能力;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18—35周岁。
3.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3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实行底薪(含五险一金)+绩效形式,底薪3500—4000元/月+绩效。
四、招聘工作流程
内容:
五、招聘操作细则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网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业绩证明资料等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qq793987681)。
2.审核
公司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和相关资格证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报名,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5:00。
面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优势,对招聘聘岗位的认识及工作思路等。
4.试用
面试合格者将通知到岗任职,试用期为六个月,工作特别突出者可缩短试用期。
5.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公司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正式管理岗位,反之则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邰建强 ,联系电话:18685513002)
雷山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