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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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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室一些辅助性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4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10日。

(2)报名地点: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4、考试。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相关考试。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1:3以下(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达到1:3以上的需进行笔试。如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试总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6、政审和录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政审对象,参加政审人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单位、社区或驻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政审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可进行续签。双方权利义务详见合同。

五、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

1、人员待遇按照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统一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的最低服务期一年。

2、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健康证明(体检报告)。

4、咨询电话:0713-3352408

公告未尽事宜,由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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