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7年12月5日-200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5日-2005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4楼4020室)。
(三)报名材料:
1.《雅安市雨城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5.1寸近期免冠照1张。
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缴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
四、面试
面试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