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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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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被誉为“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的雅安市,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雅安卫生学校与雅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有着70余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是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文明校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省双高建设学校。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35周岁(1987年10月24日-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3.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教师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zyrsc2023@163.com 。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专业请按毕业证书准确填写。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情况统计表》

(3)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5)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6)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扫描件;

(7)境外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9)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单独扫描或下载后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时所需要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其中,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中1至5项为必备材料,6至9项依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试讲、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采用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

3.面试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对实际参加面试的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试讲考核成绩评分表中评分项目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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