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人数:15人(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政治审查合格;
3.年龄18—26周岁,退役消防员(含森林消防)年龄可放宽至28岁;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资质年龄可放宽至28岁;
4.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退伍军人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资质并具有2年及以上该资质驾龄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退伍消防军人(含森林消防)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同时符合以上三项加分项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宝兴县消防救援大队(宝兴县夹金山路2号)
2.报名咨询电话:0835-6823119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8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两张现场报名,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工作由宝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2、体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