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石棉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人员身份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具备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名额
共20名,男性。职位一:15名,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职位二:5名,面向社会人员招录。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以上(含170厘米),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日。
报名地点:石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人民路一段7号,县人民医院旁边)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照2张;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退伍证、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相关证书、证明。
报名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报名者自身原因致使未能按时参考的后果自负,所有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准考证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项 目 | 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3秒1 |
1000米跑 | ≤4分25秒 |
立定跳远 | ≥2.0米 |
引体向上 | 8个 |
(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根据招聘人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由石棉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凡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公安局
2016年 3月 23日